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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6 17:1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文号:南教办〔2019〕4号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二层机构,各事业办、民办学校,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现将《南宁市教育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6日


南宁市教育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92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4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教育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公开的观念,不断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我市教育领域透明度明显提升。

三、公开内容

(一)公开决策信息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教育改革方案、重大教育政策措施、重点教育项目等,实行预公开制度,通过调查研究、咨询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结合实际尽可能把采纳意见予以公开,提高决策科学化,增强决策透明度,提升公益事业建设教育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

(二)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及时公开民办学校有关信息,包括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清单、办事指南、办理时限、办理流程、联系方式及投诉渠道等,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三)公开执行和结果信息。加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教育领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面向困难学生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进一步做好困难学生精准帮扶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开重点

(一)教育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一是扶贫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地点、实施期限、总投资、资金来源与结构、补助标准、补助内容、补助执行情况、实施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受益户数和人数、预期效益、项目开竣工时间、资金支出和报账、项目采购内容、采购单价、采购数量、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二是扶贫产业开发项目补助具体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地点、实施期限、补助标准及资金数额、补助对象名单;三是扶贫项目采购和招投标具体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总投资、资金来源与结构、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采购内容、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单位资质、中标价格、采购数量、举报电话;四是社会力量帮扶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计财科,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

(二)教育救助有关信息。包括市、县(区)出台的有关教育救助的政策及解读;申请教育救助的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条件、审核审批程序和时限,监督举报电话;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市学生资助办,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三)教育规划政策有关信息。包括我市、县出台的有关教育的重大政策及解读,教育领域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法规科、办公室,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

(四)教育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包括我市、县教育资金的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计财科,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五)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学校概况,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人数等方面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科、招考科,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六)重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责任科室:市教育局基教科、督导室,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

(七)推进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学校概况、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职成科、基教科,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民办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公开意识。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学校要配齐配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认真谋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本单位的社会公益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强化组织协调,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对各自承担的重点任务公开情况的自查自纠。定期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南宁市教育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

开目录


附件

南宁市教育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载体

公开时限

责任主体

监督渠道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市本级和各县(区)

一、脱贫攻坚领域

教育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

1.扶贫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地点、实施期限、总投资、资金来源与结构、补助标准、补助内容、补助执行情况、实施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受益户数和人数、预期效益、项目开竣工时间、资金支出和报账、项目采购内容、采购单价、采购数量、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

2.扶贫产业开发项目补助具体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地点、实施期限、补助标准及资金数额、补助对象名单;

3.扶贫项目采购和招投标具体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总投资、资金来源与结构、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采购内容、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单位资质、中标价格、采购数量、举报电话;

4.社会力量帮扶资金(物资)使用情况。

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区)教育部门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

市教育局计财科,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2811650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教育救助

1.市、县(区)出台的有关教育救助的政策及解读;

2.申请教育救助的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条件、审核审批程序和时限,监督举报电话;

3.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

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区)教育部门、各直属学校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

市学生资助办公室,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监督电话:2618970

三、教育领域

教育发展

我市、县出台的有关教育的重大政策及解读,教育领域发展规划。

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区)教育部门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

市教育局法规科、局办公室,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2804643、2812529

教育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包括我市、县教育资金的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

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区)教育部门、各直属学校网站

市教育局计财科,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监督电话:2845806

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学校概况,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情况。

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区)教育部门、各直属学校网站

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科、招考科,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监督电话:2807209、2807191、5554602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

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区)教育部门网站

市教育局基教科、督导室,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2807230、2808754

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学校概况、招生范围和收费。

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区)教育部门、各民办学校网站

市教育局职成科、基教科,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民办学校

监督电话:2807191

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

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网站

市学生资助办公室,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监督电话:2618970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 Email:2804643@163.com 电话:0771-2804643 邮编:万博体育3.0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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