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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在办文办会程序中做好“五公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10:48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    文号:南教办〔2017〕193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二层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2号)和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办文办会程序中做好“五公开”的通知》要求,健全办文办会机制,在办文办会程序中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公文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 

  (一)各科室、部门在拟制命令(令)、决定、通告(公告)、通知、通报、意见、议案、报告、请示、批复、答复、函、会议纪要等公文时,应在办文笺及办文系统中固定设置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环节,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拟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随公文一并报批,各种公文建议的公开属性情况详见附件1。其中,依申请公开的理由种类分为经费拨付、征求或反馈意见、上下级或同级部门间工作往来、对个人的答复、内部管理等;不公开的理由种类分为密件、涉及公共安全、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没有明确公开属性,或拟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但没有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局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二层机构配合) 

  (二)印发公文时,应按照公文确定的公开属性,在版记位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字样。(局办公室负责) 

  (三)公文印发后,对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局办公室要确保公文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并及时将纸质文件提供给政务服务中心、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供群众查阅。凡定为不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文件,由拟稿部门连同相关依据材料报局办公室做好登记建档备查。(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二层机构配合) 

  (四)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上年度我局不予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二层机构配合) 

  二、在会议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 

  (一)完善有关会议公开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议题提出科室、部门在制定会议方案或办会处理笺上,应提出是否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形式的意见,需要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的会议,要拟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及人员基本情况,随会议方案或办会处理笺一同报批,报批时应填写《南宁市教育局会议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2)交局办公室。(各办会的科室、二层机构负责拟定会议公开材料,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局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媒体,在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上发布会议有关信息) 

  (二)各科室、部门提交局领导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直播、网站公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材料不齐全的,按规定不予列入会议议题研究,并将会议方案或办会处理笺退回议题提出科室、二层机构重新办理。会议结束后,编写会议纪要时要根据会议方案或办会处理笺报批情况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各科室、二层机构负责) 

  三、在强化政策解读中落实“五公开”  

  (一)将政策解读要求融入到办文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含解读材料,下同)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起草科室、部门在起草解读方案时,应报局法规科进行核稿。对以市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我局牵头起草科室、二层机构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我局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局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各科室、二层机构负责) 

  (二)我局需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包括:代市政府草拟的政府规章;代市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实施难度大等一种或几种情形的文件。解读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意见采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特色亮点等。解读材料内容不齐全的,局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各科室、二层机构负责) 

  (三)解读渠道主要包括局门户网站、新闻网站、新闻发布会、微信、广播电视、包括杂志、解读读本等。局门户网站是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的第一发布平台。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还应当通过新闻发布会,或综合运用各种渠道进行解读。(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二层机构配合) 

  (四)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和解读材料经局领导审签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在我局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上同步发布。通过其他渠道解读的,应在政策文件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解读。(各科室、二层机构负责) 

  (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关注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主动跟进,及时回应,防止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被误读误解,造成负面影响。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局安稳科指导,各科室、二层机构具体负责对所制定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后的舆情监测、收集和研判,局办、局党办牵头发布及回应,各科室、各部门负责提供回应材料) 

    

  附件:1.公文文种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关系对照表 

  2.南宁市教育局会议公开申请表 

    

    

    

  南宁市教育局 

  20171228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 Email:2804643@163.com 电话:0771-2804643 邮编:万博体育3.0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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