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建立特级教师工作室的实施方案》(南教办〔2008〕423号)《关于印发<南宁市特级教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教办〔2009〕9号)和《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特级教师工作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人〔2018〕29号)等文件精神,经特级教师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局党组会审议,共遴选出南宁市第八批特级教师工作室21个,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特级教师工作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研讨活动,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并建立培养机制,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为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南宁市第八批特级教师工作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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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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