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体育3.0手机版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建设 > 法治政府建设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5:0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教育领域法治建设,努力提升教育治理水平,确保教育系统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健康开展。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坚持法治思维引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教育局党组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局党组书记、局长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带领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活动20余次,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走在前作表率。

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其他会议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学习。安排局领导集体学法活动4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教育行业法律法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11月份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主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推进教育领域改革。

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市中小学校均按要求开足开齐《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程,初中的《道德与法治》纳入中考科目,法治考试内容占比达到《道德与法治》卷的50%。同时,各学校以班会、团队活动、墙报、广播站等为载体,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教育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全市教育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局党组每年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到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和调整关于学校布局、招生考试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大公共政策前,通过网上征求意见、当面座谈、摸底调查等方式邀请群众有序参与。2023年召开局党组会议26次,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三重一大”相关事项。严格落实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三个机制,对111份合同和144份重大事项材料,以及12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核,按要求对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

三是规范透明运行行政权力。规范做好教育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定期更新“政策文件”专栏,建立本系统统一现行有效政策文件库。在局官网发布年内出台的5份重要政策文件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文件。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局官网“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本部门2023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等共37条信息。规范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教育装备、地方课程教材使用、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行为情况等进行检查,与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学校卫生情况检查、南宁市教育收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结束后将抽查结果通过局官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制度。继续推进在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制度,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60多所市直属学校配备了法律顾问。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司法部门推进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全市中小学校配备了1400多名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在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办学、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法治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我局现有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39人,实现执法职能科室持证全覆盖。2名同志申请公职律师工作证并获通过,行政执法力量进一步增强。

五是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组开展集体学法4次。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举办的“八五”普法期间中小学教师全员法治培训,举办2023年教育系统“法治讲堂”专场报告会。组织2023年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107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进一步增强了干部、教师的政治自觉、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水平。全面开展依法治校达标建设评估工作,全市中小学达标率100%,推动中小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再提升。

????六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2023年,联合宣传、科技、文化、体育、公安、市场监管等“双减”成员单位开展“平安消费”“监管护苗”“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安全守护”等18次专项行动。全市各级联合督查共出动3616人次,排查校外培训机构1858个次,全力保障我市培训机构培训教材及预收费资金监管等工作落地见效。探索“信用+监管”模式,发布两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共有314家机构进入白名单,5家机构进入黑名单,提醒广大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促进我市校外培训行业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会同市场监管、财政、物价等部门齐抓共管,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快速调查处理教育违规收费行为。2023年,查实乱收费情况并清退金额共计297.39万元。

七是多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妥善化解教育信访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据统计,2023年市本级教育系统受理信访事项294件,按期办结率100%,责任满意率100%,责任参评率94.11%,一次性化解率97.82%,国家初次求决率同比下降77.77%,为全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奠定基础。2023年我局共收到投诉工单2666件,按时办结率99.55%,群众满意率93.04%,解决率97.16%,列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红榜3次。收到“南宁市政民互动管理平台”网上咨询留言293条并全部回复,按时处理率97.61%,尽最大努力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

(三)广泛开展法治教育,青少年法律知识不断丰富。

一是突出宪法教育核心。组织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全市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学生达132.8万人,参与率99.22%;获自治区“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素养竞赛一等奖5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1名选手“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三等奖多名学生在全区学生“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征文比赛中获奖。???

二是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联合市司法局开展2023年“秋季开学第一课——法治专题讲座”系列活动,联合市司法局、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诈宣传、禁毒网络知识竞赛、消防安全演练等不同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开展诚信宣传周活动。组织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学校共举办国旗下讲话或演讲1200多场、手抄报比赛近百场,制作宣传展板或黑板报2700多副,2.4万余个班级召开“诚信”主题班队会活动,80万多人次参与诚信考试签名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育行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由于编制有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在岗公务员仅有几人,其余人员均为事业编制或从学校抽调的老师,不符合申请行政执法证的条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大多数没有独立的法规股室,没有专业执法机构,只能通过部门联合执法的形式开展教育培训领域的执法工作。我局缺少编制组建专门的教育执法队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分布在各科室,平时工作任务重,无法形成专门的执法力量。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是深化教育系统学法普法。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持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态化开展学习。突出抓好干部队伍学法工作,组织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加强与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交警、消防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形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合力。

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开展行政检查,提升教育法治化水平。做好行政应诉应复工作。

三是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加强对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指导完善学校章程。加强法治副校长配备、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创建一批全国、全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校的引领作用,推动学校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南宁市教育局

2024年1月31日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 Email:2804643@163.com 电话:0771-2804643 邮编:万博体育3.0手机版

桂ICP备13000696号 网站标识:4501000022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2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