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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5 11:0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文号:南教法规〔2022〕8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司法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各驻邕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227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

二、参与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为主线,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与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着力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活动的普及度和参与率,培养、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学习重点

1.结合我国宪法发展史深化宪法教育。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注重结合历史、国情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结合宪法学习宣传,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3.坚持与日常法治教育相结合。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和巩固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设立“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卫士”等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生和教师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

(三)主要活动

1.争创“宪法卫士”活动(8月至12月)。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将于2022年6月初上线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并一直延续到2022年12月,分学段为大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各类宪法学习资源;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地各校要将“宪法卫士”网上学习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教学,与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活动统筹安排,也可利用法治课、班队会、信息技术课等时间组织学生集中参加学习答题活动,争创“宪法卫士”。我市参与率与去年相比要有大幅提升,各地各校学生参与率不得低于80%,力争做到学校全覆盖,学生全覆盖,推动形成青少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宪法卫士”参与率纳入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落实情况,作为评选“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优秀组织奖的参考指标。活动结束参与率未达80%的单位将予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绩效扣分。

2.“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7月至9月各地各校要结合宪法常识、党史知识、权益保障、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校园欺凌、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普遍开展宪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争取让每位师生都以不同形式参与宪法学习相关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推荐一名选手,各驻邕区直中职学校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每所限推荐一名,每名选手需拍摄5分钟时长内的现场演讲视频,并附演讲文字稿,填写“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推荐名单统计表发送至市教育局指定邮箱。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荐选手进行评比,择优选送选手参加全区决请各地各校动员优秀选手积极参与,指派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认真准备,确保我市选手在本届比赛中取得更好成绩。

3.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7月至12月)。除选拔报送外,本次演讲比赛将设立“网络”通道,各地各校可直接推荐学生参与,网络通道分为全国“网络风采展示”和广西“网络海选”。参加全国“网络风采展示”的选手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平台,按要求自行上传演讲视频等材料并参加线上比赛,教育部将从全国“网络风采展示”的选手中评选出小学、初中、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参加广西“网络海选”初赛的选手,须以学校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且每校不超过3名)报名并参加广西“网络海选”。自治区教育厅将从参加广西“网络海选”的选手中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高校组优秀选手一并参加全区决赛。

4.“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7月至10月)。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于2022年10月8日前,组织各地各校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全国普法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后期通知。

5.“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征文活动(7月至10月)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各地各校于2022年10月8日前,面向广大生征集“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深入挖掘尊崇宪法、敬畏宪法、维护宪法的事迹案例。主题应与宪法法治相联系,符合学生身心年龄特点,深入挖掘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普及法律知识。可以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谈亲身经历或感受体会。具体要求详见全国普法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后期通知。

6.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组织各地各校参与教育部于2022年12月上旬开展的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我市也将设立分会场,组织参加“宪法晨读”活动(相关要求另文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2022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在普法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规划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负担。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协调沟通,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的格局。

(二)抓好宣传引导。各地各校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普法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新闻通道,各地各校可自行上传新闻,进行全面动态展示。新闻宣传要及时报送普法网、市教育局。

(三)抓好材料报送。

1.“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推荐材料。请各县(市、区)、

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驻邕区直中职学校以及各民办、事业办学校2022年9月5日前填写“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推荐名单统计表(附件1),将表格盖章扫描版、可编辑word版和演讲视频、演讲稿发送至邮箱:fgkxxf@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单位全称)-2022年“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推荐材料”。

2.“我与宪法”微视频活动报名材料。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以及各民办、事业办学校2022年10月8日前填写《2022年广西“我与宪法”微视频信息表》(附件2),将表格盖章扫描版、可编辑word版和视频文件发送至邮箱:fgkxxf@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单位全称)-2022年“我与宪法”微视频报送材料”。

3.活动总结材料。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以及各民办、事业办学校2022年12月7日前将本单位2022年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总结(含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及活动期间的宣传材料(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word版),发送至邮箱fgkxxf@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单位全称)-2022年“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总结或宣传材料

未尽事宜,请通过以下渠道与相关人员联系:

1.南宁市“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杨灵捷,2812529。

2.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秘书处:

广西师范大学颉晓凯,0773-3669001、。

自治区教育厅徐夏帆,0771-5815102,1860771511。

3.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活动统筹:010-88819626。

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010-88819617。

电子邮箱:user@qspf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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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推荐名单统计表

2.2022年广西“我与宪法”微视频信息表

3.自治区教育、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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