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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南宁市自考免考申请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0-05-29 16:55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相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定于530日至65日恢复开展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免考资格审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考申请时间和方式

(一)考生网上提交上半年自学考试免考申请时间截至202063日,考生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中的 “免考办理”提交免考申请,并按照规定上传前置学历毕业(肄业)证书、成绩册、非学历证书等免考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63日前完成对考生免考材料的审定,合格材料将进入考生考籍档案,不合格材料退回至考生。“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可登录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 后,选择“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入口一”或“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入口二”中的其中一个进入。

(二)通过学历证书(如毕业证,在校成绩等)申请免考的考生,网上申请时请选择“学历免考申请”;通过非学历证书(如NCRE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等)申请免考的考生,网上申请时请选择“非学历免考申请”。具体的免考政策请参看附件内容。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0年上半年我区自学考试免考资格审定工作取消现场确认环节。考生全程通过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完成免考申请,查询、确认免考结果。

 二、免考审定结果公布

(一)申请学历免考考生请于63日后登陆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免考办理”—“学历免考申请”查询免考审定结果。

(二)申请非学历免考考生请于63日后登陆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免考办理”—“非学历免考申请”查询免考审定结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20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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