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体育3.0手机版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服务 > 便民指引

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办事指引

发布时间:2021-10-15 00:0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事项名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

  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办理条件(资助对象):

1、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不含住宿费)。

2、实施五年一贯制、“3+2”或“2+3”学制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后,不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劳动预备制学生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

免除标准

1、每生每年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2000元,县属中等职业学校1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生2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生3000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3500元。

2、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直接免除,对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材料:每学年新入学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原件1份),连同户口簿复印件(1份)交学校审核。

办理地点和机构:学生就读学校的学生资助办(政教处)

办理时间: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

办理时限:收到学生申请60日内

  联系电话:0771-5689429、2618970

  收费事项:

办理流程:

1.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递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

2.学校按标准免除学生学费,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在校认证。

3.学校初审免学费名单,通过中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4.学校将审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组织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签字确认。

5.春季学期,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在校认证。学校根据学生在校情况,重新核定当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学校按标准免除学生学费,学生再次签字确认。

?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 Email:2804643@163.com 电话:0771-2804643 邮编:万博体育3.0手机版

桂ICP备13000696号 网站标识:4501000022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2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