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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指引

发布时间:2021-10-15 00:0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事项名称: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

设定依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免除学费的通知》(桂教电〔2010〕10号)

办理条件(资助对象):

1、就读于南宁市马山县、隆安县、上林县三个县普通高中,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1-3年级学生可直接免除学费。

2、就读于南宁市普通高中的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1-3年级库区移民子女,学生可申请免除学费。

办理材料:

1、经县(区)级水库移民工作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水库移民或水库移民子女身份认定表》(原件1份);

2、每学年新认定的库区移民子女填写《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申请表》,经认定的水库移民子女,其身份在接受全日制国民教育期间有效。

办理地点和机构:学生就读学校的学生资助办(政教处)

办理时间: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

办理时限:收到学生申请60日内

联系电话:0771-5775286、2618970

收费事项:无

办理流程:

(一)对在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普通高中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 1—3 年级学生,由学校直接免除学费,并组织受助学生签字确认。学校同时填报《广西南宁市普通高中免学费资助学生名册表》,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备案。

(二)就读于南宁市普通高中的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1-3年级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办理流程:

1、每学年秋季学期,新入学的库区移民子女向学校提交经县(区)级水库移民工作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水库移民或水库移民子女身份认定表》,提出资助申请。

2、学校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免学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将审核后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学校暂缓收取其学费。

3、认定学生身份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免学费政策享受资格,组织受助学生签字确认。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 Email:2804643@163.com 电话:0771-2804643 邮编:万博体育3.0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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