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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转学指引

发布时间:2021-03-05 18:08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事项名称

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转学指引

办理对象

已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办理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办理材料

一、转入

1.转学申请表(由转入学校提供)。

2.南宁市以外的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转入的学生,提供原就读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学籍简明登记表(原件,1份)。

二、转出

不需办理材料,由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学校做好登记。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到开学后两周。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

办理地点

转入或转出学校

办理机构

转入或转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局

办理时限

学校、主管教育局各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0771-2807191

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 Email:2804643@163.com 电话:0771-2804643 邮编:万博体育3.0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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