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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指引

发布时间:2023-08-16 09:25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事项名称

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指引

办理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生

办理依据

《南宁市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

办理材料

一、转入

学生家庭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核原件,不需留复印件)、提交转学申请书。

二、转出

不需办理材料,由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学校做好登记。

办理流程

一、转入

二、转出

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两周,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学生除外)。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办理地点

转入或转出学校

办理机构

转入或转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局

办理时限

学校、主管教育局各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0771-5582930;兴宁区教育局:0771-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0771-4887965;青秀区教育局:0771-5826379

西乡塘教育局:0771-2802396;邕宁区教育局:0771-4724851

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5255;武鸣区教育局:0771-6226063;

高新区教育局:0771-5816845;经开区教育局:0771-4950793;

东盟经开区教育局:0771-6336891;横县教育局:0771-7227332;

宾阳县教育局:0771-8222288;上林县教育局:0771-5227919;

马山县教育局:0771-6819787;隆安县教育局:0771-6526711。

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 Email:2804643@163.com 电话:0771-2804643 邮编:万博体育3.0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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