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高优质普惠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我局对《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府办〔2014〕62号)和《南宁市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教〔2014〕41号)进行了修订。
为广泛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2019年5月24日,我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6月8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南宁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0日